索引号: DW060-20170907-187454 所属主题: 综合改革 公开责任部门: 津市市供销社 发文日期: 2017-09-07 津市市供销社接收划拨资产 发布时间:2017-09-07 信息来源:津市市供销社 点击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要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9月6日,为了推动津市供销社改革,津市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将部分国有资产归还给了津市市供销社。供销社与资产租赁人现场办理资产交割手续。此次资产划拨先期归还原供销社资产9处,后期再次划拨其他资产充实本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公司,壮大社有资本,确保供销社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