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60-20170315-187329 | 所属主题: | 综合改革 |
公开责任部门: | 省社网站 | 发文日期: | 2017-03-15 |
曾震亚在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2月24日全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扎实推进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 这次会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会前, 乌兰副书记和道晋副省长专门听取了汇报,并就会议的召开作了具体指示。 等会,乌兰副书记将作重要讲话, 道晋副省长对如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将作具体安排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卓有成效
2014年6月,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全国总社的统一安排,我省采取“试点先行, 以点带面”的办法,在14个县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两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 各市(州)和试点县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全省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 按照“改造自我, 服务农民”的总目标,把提升为农服务放在首位, 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 全省系统完成购销总额2162.6亿元,同比增长23.1%; 实现利润19.01亿元,同比增长23.4%。 我省供销合作社在2016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获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 跃居全国第五名,已经连续十年位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第一方阵。
(一)顶层推动强劲有力。 充分发挥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在推动全省综合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注重从省级层面自上而下推动改革。2016年1月,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湘发〔2016〕3号文件, 并召开了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别制定了《2016年重点改革工作及任务分工》、《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14个市(州)均成立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 并且全部印发了《实施意见》。常德、怀化、衡阳、长沙、永州5个市印发了《实施方案》。 洞口、冷水江、攸县等13个县(市、区)出台了《实施意见》。目前, 全省已经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基层积极探索的综合改革工作大格局。
(二)试点工作扎实有效。 2016年8月, 14个综合改革试点县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和省社联合聘请的,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的综合评估验收。 14个县在综合改革试点中总投入10.22亿元,其中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3200万元(金额属全国四个试点省之外的最高省), 市、县财政支持4100万元,各试点单位自筹3.62亿元, 争取政府购买服务2100万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66亿元。 14个综合改革试点县新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0个,新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4个, 新建惠农服务公司15个,新建惠农服务中心298个, 惠农服务社1838个,新建农民合作社357家, 新增专业协会26家,新增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服务网点1800多个。 各试点县基层组织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 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和县、乡、村上下贯通的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涌现出了临武、慈利、攸县等一批改革模式和试点经验。广大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看到了前景, 找回了自信,增强了信心。 综合改革试点的成效充分说明,供销合作社通过深化改革, 完全可以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完全可以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合纵联横取得进展。 一是争取了部门支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积极推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和指导湘发〔2016〕3号文件的起草, 并推动综合改革领导责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积极指导省社加强自身建设, 并在省社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农资淡季储备工作; 其他相关责任单位也对照湘发〔2016〕3号文件明确的职责任务认真履职, 我省综合改革的氛围和合力正在逐步形成。 二是争取了项目支持 。 省社联合省财政厅设立“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 建设项目, 分两批评选出20个示范县,将2017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5050万元, 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这些示范县作为县供销合作社股本金。省社通过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和鑫瑞惠民供销(湖南)有限责任公司, 积极主动对接全国总社中国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为“供销e家”)两个投资平台, 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全国总社两个投资平台已有意向, 投资我省12个项目、投资额5400万元。此外, 省社还积极争取2017年中央和地方配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760万元,项目总投资达1亿多元。 三是争取了平台支持 。 按照时任省长、现任省委书记杜家毫的批示, 与中央投资配套,省社资产管理公司与省政府直属的“湖南省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了“湖南南华供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将2015年和2016年的省级新网工程资金6000万元转为省社在该公司的股本金, 搭建了支持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的投资平台。
(四)保障措施精准可靠。 一是积极宣讲培训。 2016年3月, 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10个宣讲团, 分赴14个市(州)宣讲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 5月至9月, 先后举办了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市(州)社主任专题研讨班、县(市、区)社主任专题培训班和龙头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三期培训班。通过宣讲和培训, 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 聚精会神抓改革、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局面已经形成。 二是强力督察督办。 2016年6月至7月, 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的督促检查。 道晋副省长十分重视综合改革工作,7月中旬和下旬分别到省社机关和试点县督察调研, 强调“要加强督查督办, 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着力打造县、乡、村惠农综合服务体系”。 11月, 省委改革办将综合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督察的重要内容下发了督察通知,并深入邵阳、株洲等市进行了督察。 省社先后召开6次会议, 逐项研究综合改革重点任务,逐条推动落实。 各地供销合作社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推动了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 省委改革办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全省20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重点考核内容,有力促进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全面推进。
(五)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一是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初具雏形。 在全国总社的重点支持下, 全省系统大力实施“县、乡、村”三级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县(市、区)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惠农综合服务公司,乡镇建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惠农综合服务中心, 村级建立惠农综合服务社。通过这三级服务平台, 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个人提供了金融、技术、信息、管理、农资直供、产品直销等综合服务。 二是 基层组织建设升级加速。 从2014年开始, 每年省社从综合改革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每年争取财政支持和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基层组织发展。 同时,大力开展“党建引领、社村共建”活动。 临武县、攸县、衡南县等地积极探索构建党建、村建、社建“三建结合”和党务、村务、商务“三务合一”的村级(社区)综合服务新体系,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地。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基层组织覆盖面稳步提升, 基层组织实力明显增强。2016年底, 全省基层社总数达1771家,村级综合服务社达到22900家, 覆盖率大幅提高。全省所有市(州)和近62%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设置了监事会。 县及县以下基层组织销售总额和利润总额占全省系统的比重分别为93%、68%,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进入全国第五名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也充分印证了中央文件指出的“综合改革的重点在县及以下基层”是完全正确的, 我省综合改革重点抓基层的思路是对头的、措施是有效的。 三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强劲。 临武、慈利、石门、攸县、凤凰等5县被全国总社确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县, 246家农村电子商务网点被评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网点”。目前, 全省系统已成立专业电子商务公司63家,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企业达341家、专业合作社512家, 依托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中粮等各类第三方平台和“供销e家”等系统内部自建平台开馆设店达398家。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成立电子商务协会31家。 2016年,全省系统电子商务完成销售额54亿元, 同比增长 323.5%。 四是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系统现有省部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3家, 共领办农民合作社708个,带动基地近500万亩, 带动农户近200万户,农产品收购额约140亿元, 年销售收入和市场交易额达190.1亿元。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引领和推动了系统产业融合发展。全省已有13家企业被推荐为全国总社产业融合试点企业。 省茶业集团牵头完成了《黑茶提质增效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科研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先后四次得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融合项目支持。 五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得到增强。 全省系统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业务创新转型, 在确立和保持农资主渠道地位的同时,努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 全省系统已经形成了安邦新农业服务模式、攸县供销惠农商贸公司“四统一模式”和锦绣千村、安乡楚源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相结合的规模经营等模式, 已有50多家企业和基层社开展了土地托管业务,托管面积达300多万亩。 六是 农村合作金融业务稳妥开展。 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有关要求, 省社鼓励市、县积极尝试和探索农村合作金融业务。长沙市社与下属企业组建了融资性担保机构。 祁阳县社与该县村镇银行等4家微小农村金融机构合作,由供销合作社组建农信担保公司。 东安县社、慈利县社、醴陵市社、炎陵县社等试水资金互助合作社。同时, 省社分别与农业银行省分行、人保寿险和人保财险湖南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依托直属企业在长沙、怀化等地开展了银供合作“设站布机”试点工作, 合作开展农村互助保险业务。
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绩的取得, 主要是得益于中央好的方针政策,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总社的精心指导, 得益于各市州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鼎力相助, 得益于农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更得益于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上下同心、奋力拼搏。 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社, 向关心、支持、帮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综合改革作出贡献的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精神, 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当前, 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形势总体是好的,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多, 长期以来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凸显,综合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 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对综合改革的认识不够到位, 领导不够有力,工作不够平衡; 二是综合改革成效还有限,一些关键领域的改革进展不明显, 特别是体制机制方面改革突破不多,有的还没有破题; 三是为农服务手段还比较单一,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较慢; 四是社有企业实力不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然严重,传统业务板块转型艰难, 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发展水平不高,创新发展活力不足; 五是历史遗留问题的包袱十分沉重,存在着信访维稳隐患, 影响综合改革进程;六是全省系统队伍建设滞后, 业务素质和能力还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等等。
我们在看到问题和挑战的同时, 更要看到当前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克强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部署。汪洋副总理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亲自部署,亲自调研, 亲自协调,亲自推动。 国阅〔2016〕56号会议纪要就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职工社保、土地确权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意见。 特别是中发〔2017〕1号文件将“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作为“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之首。 二是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对供销合作社的关心和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这次召开的综合改革推进会,乌兰副书记和道晋副省长都多次听取了汇报, 作了重要指示,并亲自参加会议。 特别是近日,乌兰副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供销合字〔2017〕2号)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再接再厉, 再把改革工作做实,做出成效。 ”这本身就是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给予的最大支持。三是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日趋多样化、个性化, 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供销合作社提供了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四是近日召开的全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释放出了强烈信号。会议强调,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中央明确的改革重点任务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突出工作重点,聚集改革资源, 强化政策支持,更加富有成效地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所有这些都给我们以极大的鼓舞和强劲的动力, 我们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 围绕主线,守住底线, 扭住关键,精准发力, 狠抓落实,坚定不移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向深入。
(一)认真总结推广综合改革试点经验。 要在做好试点总结验收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 认真梳理提炼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在面上复制推广, 带动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要以试点总结验收为契机, 广泛宣传试点成功经验和改革成果,宣传基层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讲好“供销合作社的故事”, 为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按照乌兰副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 要重点抓好一个综合改革示范市的建设,提前1—2年完成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 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路径、模式和经验。
(二)逐步稳妥推动综合改革全面展开。 各市(州)要积极推动县级党委、政府抓紧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制定和细化更加符合各地实际、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工作重心要进一步下沉, 加大对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力度,深入基层改革一线开展调研督察, 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路子, 推动综合改革在更大范围内取得更多实效。
(三)力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质突破。 要在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 进一步聚焦体制机制难题,大胆探索创新, 加快突破改革瓶颈,补足发展短板。 全省系统要在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推进上下贯通、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要继续加强监事会组织建设,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 实现监事会组织在县级供销合作社全覆盖。要逐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方面的职能边界, 加快形成更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更加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联合社运行机制,提高新常态下统筹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准确把握 2017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重点, 推动为农服务取得新突破
2017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为重点,加快推进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着力夯实基层为农服务基础, 着力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着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 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 。
(一)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要顺应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新形势, 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 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加大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可以是全托管,也可以是半托管, 还可以是其他形式的服务。只要符合当地农业实际、 能够满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 都要积极创新,都要鼓励支持。 土地托管服务适合我省省情,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要认真研究推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特别是在惠农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资金投入等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 着力解决好土地托管服务瓶颈问题。要在借鉴托管服务经验的基础上, 根据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和供销合作社实际,培育开展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品种的生产服务需求。
二是面向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服务供给。 要坚持把家庭农户作为服务的主要对象, 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 为千家万户的小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便利化服务,解决好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 要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带来的趋势性变化, 准确把握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的规模化、综合性服务水平。要发挥组织资源优势, 积极引导农资企业、农批市场、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 开展农产品收储、加工、物流等服务,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
三是以社会化服务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要逐步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链条, 引领农民参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 支持现有农产品经营企业改造提升,在优势农产品产地发展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集生产、加工、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 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立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引导和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强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主要载体, 要持续深入推进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和改造,加快提升覆盖率, 努力构建完善的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把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打造成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生力军。
一是着力引导,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要在继续抓好扩大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面的基础上, 把工作重心转到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和水平上来。要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 采取领办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建立产业合作关系等多种方式,将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到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中来, 夯实供销合作社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要引导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直接开展经营服务。 对一些偏离为农服务方向、将资产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要加以纠正, 逐步将资产整合到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中来。
二是多措并举,大力完善为农服务功能。 要围绕融资方式、建设重点、运营机制、功能再造等, 深入总结各地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改造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在全省加快推广运用。要统筹县域服务资源, 着力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着力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统筹提升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质量。 要将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改造同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 要把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品牌优势与农民合作社的产业、机制优势实现深度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三是加大扶持,破解基层组织发展瓶颈。 要积极推动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企业投资项目向薄弱地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倾斜, 鼓励社有企业与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联合开展项目投资。加快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支持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发展。对争取到的各类专项资金, 要积极探索以股权形式投入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 要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 推动以适当比例清偿不良债务,逐步解决财务挂账题。
(三)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 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支撑, 传统经营业务不容忽视。全省系统社有企业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 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步伐,下大气力提高社有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要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 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 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探索虚拟股权、员工持股等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决策、资金使用、风险防控等一系列制度, 提高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要加强社有企业党的建设, 将加强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保障作用。
二是大力推进社有企业转方式、调结构。 加快农资、茶叶、棉麻、食用菌、再生资源等传统企业并购重组、联合合作, 通过资源整合,推动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 形成大型龙头企业与基层社和农民联结更为紧密、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要紧盯市场需求变化, 加快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延伸产业链, 拓展价值链。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 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决策部署, 下定决心、加大力度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转型升级、凤凰涅槃。
三是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 加快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探索组建社有资产投资公司, 建立社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产为主, 抓好社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 提高资本回报。要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明确社有资产监管重点,发挥监事会作用, 整合监管力量,完善运行机制, 划清底线边界,确保资产安全。 要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 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把强化监管与支持企业发展相结合, 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社有企业规范有序运行。
(四)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 要按照全国总社的统一部署,结合湖南实际, 加快融入“供销e家”大家庭, 把电商工作抓实抓好。
一是培育特色鲜明的电商核心竞争力。 要突出抓好线上线下融合, 将日用消费品、农资、农产品等线下资源嫁接到线上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要突出抓好农产品电商,围绕生鲜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大宗农产品等门类, 发展区域电商和专业电商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尽快将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要注重供销合作社电商的品牌塑造,把供销合作社几十年的文化、信誉、口碑融入品牌之中, 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安全放心、绿色优质的“国家队”电商形象。
二是提高现有供销电商的运营水平。 要切实做好与“供销e家”的对接, 真正打造一支上下贯通的农村电商“国家队”。 要发挥省社电商平台的龙头带动作用, 把系统资源整合利用起来,形成整体优势。 要严格按照资金投向和使用方式,规范用好电商惠农工程资金,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鑫瑞惠民供销和供销电子商务公司要加强联合合作, 形成合力活力。要积极拓展新业务新领域, 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主动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市场地位, 带动流通网络改造升级,实现上下贯通。 要适应行业特点,善于运用创新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破解难题, 按照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明确发展定位和业务重点, 加强品牌塑造和营销推广,尽快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依托电商大力推进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电子商务是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开展惠农服务的重要手段, 县域电商运营中心是电商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构建“县、乡、村”惠农综合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要依托县级电商企业、物流配送中心或其他经营主体,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县域运营中心。 要将县域运营中心建设成为农村电商的商品交易主体、物流配送主体、大数据运营主体和惠农综合服务的大本营。要统筹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各类物流资源,推动县域运营中心向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延伸, 打通惠农综合服务和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
同志们, 当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任务艰巨, 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坚定信心,下定决心, 迎难而上,稳中求进, 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努力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应有贡献, 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