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60-20150610-187009 | 所属主题: | 综合改革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供销合作总社 | 发文日期: | 2015-06-10 |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方案
关于印发《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湘供合字〔2015〕30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省社各直属相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省社同意,现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5月26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工作
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全国总社《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省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省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曾震亚
副组长:杨利凯 彭建国
成 员:彭秀琍 熊小兰 李云才 张炳生 欧程远 程念贵
主要职责: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利凯
办公室副主任:王勇 赵劲松
办公室成员:张睿华、王晞平、廖志刚、罗富祥、邓文军、范敏杰。
3、设立七个专项改革工作组:分别为监事会体系改革工作组、组织体系改革工作组、服务体系改革工作组、经营体系改革工作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社有资产改革工作组和金融体系改革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机构和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主 任:杨利凯
副主任:王 勇 赵劲松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省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与全国总社、省委、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络、相关会议的组织、筹备;负责改革方案等综合文件的制定、领导讲话和汇报材料的起草、信息简报编发;负责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典型经验的总结;负责对外媒体的宣传。
下设五个组:
1、文件起草组:赵劲松、张睿华、蔡勋炎、刘军、程克文、张宇、田野、周子贤。负责《中共湖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意见》、《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代拟稿)的起草;
2、综合组:王勇、张宇、周子贤、李俊萍、何佳、李扬文、刘文、李淞。负责领导讲话、汇报材料、信息简报及其他材料的起草;
3、宣传组:栾常军、周子贤、李淞、田野、刘文。负责典型推介、对外宣传;
4、改革试点组:赵劲松、王晞平、张睿华、程克文、饶丽霞、田野、刘翔。负责改革试点工作指导。
5、保障服务组:张正蓉、杜纯清、程克文、饶丽霞、聂志军、宋多米、李俊萍、李芹。负责后勤保障、对外联络、会务。
(二)各专项改革工作组工作职责
1、监事会体系改革工作组
组长:彭秀琍
副组长:邓文军 王勇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完善监督审计和监事会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方案,负责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沟通协调。
牵头处室:监审处,参与处室:办公室、纪检组。
2、组织体系改革工作组
组 长:杨利凯
副组长:赵劲松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组织体系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改革推进事项。负责县级社、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及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组织体系的创新与建设。
负责与省农业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牵头处室:合作指导处,参与处室:经贸发展处、科技工业处。
3、服务体系改革工作组
组 长:杨利凯
副组长:赵劲松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惠农综合服务工程方案,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负责与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牵头处室:合作指导处,参与处室:经贸发展处、科技工业处。
4、经营体系改革工作组
组 长:程念贵
副组长:王晞平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经营体系创新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改革推进事项,积极构建社有企业支持的经营服务体系。负责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和电子商务等网络体系的建设。
负责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牵头处室:经贸发展处,参与处室:合作指导处、科技工业处、资产管理公司。
5、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
组 长:熊小兰
副组长:罗富祥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适应实体化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负责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法制办、省人社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参与处室:纪检组、机关党委、资产管理公司
6、社有资产(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组
组 长:李云才
副组长:范敏杰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社有资产(社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负责研究制定上下级社之间利益联结制度;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负责社有(龙头)企业改革的各项事宜等。
负责与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沟通协调。
牵头处室:资产管理公司经理室,参与处室:科技工业处、办公室、财务处、经贸发展处、合作指导处。
7、金融体系改革工作组
组长:欧程远
副组长:张睿华
主要职责:负责整合各方资金、资源支持系统改革工作;制定金融体系创新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改革推进事项;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民合作银行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金融业态。
负责与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银监局、省保监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牵头处室:财务处,参与处室: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指导处。
各专项工作组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专项改革事宜,各相关领导和相关处室都应积极配合各专项改革工作组的工作。专项工作组应及时向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改革进展情况,各工作组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对省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