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业务工作>综合改革>详细内容
索引号: DW060-20150403-187008 所属主题: 综合改革
公开责任部门: 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日期: 2015-04-03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发布

发布时间:2015-04-03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 【字体:

  4月2日下午,国务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找准定位、改革创新、更好服务三农、服务农业现代化、服务新兴产业发展进行部署动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相关规划,供销合作社要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扩展经营服务领域,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各省、市州、县市区设立了分会场,我市分会场设在市政府605会议室,市供销社全体工作人员、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附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