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60-20171220-1875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7-11-24 |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常供发〔2017〕23号
市社机关各科室,社属各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经市供销社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社财务统计科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社有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 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戴作凡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主任:邓明彪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钟福明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欧阳明 市供销社副调研员
成 员:罗勇政 办公室主任
张 帆 人事教育科科长
黄华昆 财务统计科科长
王 俊 经贸发展科科长
雷满英 合作指导科科长
杜雅琴 科技教育科科长
二、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制定社有资产运营规划,优化社有资产布局和结构,提高社有资产运营效益。
(二)依法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出资企业章程,对参股社有企业履行职责,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监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管理科学化。
(四)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德才兼备、敬业高效的社有企业管理团队,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建立健全社有资产基础管理、绩效考核和奖惩等制度,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社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将社有资产管理具体事项提交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决。
(二)负责拟定社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清产核资,协调、处理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登记等工作中的问题,保护合法权益。
(四)建立社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制定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和考核办法,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五)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六)负责向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
(七)承办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要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行使管理职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拟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负责召集。如遇社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由主任决定并负责召集。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