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60-20161104-187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6-11-02 |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支持安乡县申报湖南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的函
常供函〔2016〕17号
安乡县供销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供财联[2016]66号)要求,市供销社会同财政局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县社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安乡县经过两年的改革试点探索,在基层组织建设、惠农综合服务、土地托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电商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具备了申报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的条件。
经社党组研究,同意推荐安乡县申报2017年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服务工程示范县,并承诺在2017年常德市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具体支持额度待报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后确定。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