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60-20161104-187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6-03-28 |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请求解决食用菌连锁店建设资金的请示
常供发〔2016〕6号
市人民政府:
食用菌产业是一项朝阳产业。我市食用菌产业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全市食用菌总产量12万多吨,产值11亿多元。市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市最大的食用菌龙头企业,属“全国十佳食用菌龙头企业”和“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市供销集团公司占35%,马永春占25%,湘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占20%,鼎城区花岩溪森源
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鑫花溪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各占10%。2015年,公司销售收入 3119.75万元,利润 263.44万元。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增强带动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能力,公司已于2015年10月,在市区汽车北站建成了“永春堂菇爷”食用菌品牌店。该店除经销永春堂公司的产品外,还带动全市70多种食用菌产品销售。为进一步推介食用菌产品,打响地方食用菌品牌,公司计划投资163万元,在市内新建10个连锁店。但因该公司财力有限,新建连锁店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
将财政资金投入供销社的社办企业和基层社不仅符合政策要求,而且是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支持供销社“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据此,我们请求市政府在农产品流通项目资金中,为市供销社拨付50万元资金, 作为股金投入市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用于连锁店建设,以支持食用菌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此请示,恳请批准!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