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督查工作的预通知
各区县(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市委督查室、市委改革办拟定于6月底前后对各区县(市)上半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督查(具体督查时间以正式文件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文件出台情况。各区县(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包括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2017年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等的出台情况。
2、上级精神贯彻情况。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情况;市供销社改革办重要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
3、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落实1-2项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任务、成立信息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配备和按编制配齐工作人员、设定改革专项资金、资产归位等情况。
4、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常供改组办〔2017〕2号文件中明确的七项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5、综合改革典型或模式创新情况。
6、下半年工作思路。
7、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督查安排
1、督查分组。由市委督查室、市委改革办和市供销社改革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分组名单待定),分组进行督查。
2、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
3、督查结果运用。通过此次督查,结合《2017年度常德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常供改组办〔2017〕3号)文件内容,对各区县(市)上半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分,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并发一期通报。
三、督查要求
1、认真做好督查准备。要切实收集整理好督查内容中的相关资料,准备好综合汇报材料。
2、及时做好汇报,补齐工作短板。
3、督查汇报时,请县级分管领导参加。
联系人:雷满英
电话:0736-7888316
电子邮箱:cdsgxshzzdk @163.com
常德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