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土地托管工作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供销社:
为了夯实项目建设基础,请各地对本地区及系统内的土地托管业务工作进行详细摸底,并将情况于5月27日前报市社经贸科。
1、本地区土地托管业务的情况,包括土地托管模式、托管规模、实施主体、服务对象等情况。
2、供销社系统内承办土地托管业务的具体单位、名称、注册资本、供销社股份、托管面积、服务方式与内容等情况。
联系人:张文浩
联系电话:2917815
QQ邮箱:157074706@qq.com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