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务虚会的预备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西洞庭、西湖管理区供销社、市社处级领导及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加快推进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工作,市社决定召开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务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石门县
三、参会人员
市供销社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各区、县(市)社理事会主任。
四、 会议内容
1、2014年以来开展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本地所做的工作。
2、当前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3、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对策建议。
4、请求党委、政府解决的问题。
五、材料准备
请参会人员结合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认真思考以上四项内容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8日前将材料电子档交到市社合作指导科。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