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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供销社清理整顿经营不良社有企业

发布时间:2022-03-16 信息来源: 【字体:

自2月17日汉寿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以来,汉寿县供销社迅速成立专门班子落实县委书记讲话精神,认真清理整顿近年来各类经济合同,对有合作股份的44家企业进行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审查,除按照中发【2015】3号文件精神,保留16家乡镇惠农服务中心社和5家村级服务社共21家基层供销社组织外,将23家合作企业列为资产经营不良名单,分阶段依法办理退股解约手续。面对企业不理解、不配合等困难,县供销社采取上门宣传政策、法律顾问约谈企业负责人、班子集体审查、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等方式强力推进清整退股工作,目前已完成8家企业的撤资退股工作,其他相关单位的退股工作正有序进行,全县供销系统清整退股工作可在4月底前完成。

通过清整,真正实现了对供销社合作企业的“优胜劣汰”动态化管理机制,防范了经济风险,为确保社有企业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汉寿县供销社)


信息来源:汉寿县供销社      责任编辑:杨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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