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委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巡察反馈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5月25日下午,县委临时巡察组召开巡察县供销社党组工作情况反馈会。县委临时巡察组组长宋志飞代表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主任雷跃军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罗建华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县委临时巡察组相关人员、县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等参加会议。
宋志飞指出,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6日,县委临时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巡察中发现,县供销社存在“三重一大”缺乏民主决策、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欠缺、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等5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要求县供销社党组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雷跃军对县供销社整改落实县委临时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提高对巡察工作认识;二是突出责任担当,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三是强化整改举措,从严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实效。县供销社党组要按照“定方案、定时限、定职责、定要求”的“四定”要求,对反馈的9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按时上报。
罗建华作表态发言:一是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巡察反馈的问题。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供销社党组将深挖本源,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根据县委临时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县供销社将专题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三是完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按照临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打好供销社综合改革收官之战。(桃源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