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供销社开展示范县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
为贯彻落实省社党组《关于印发示范县综合改革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湘供党字〔2018〕21号)、省社监事会《关于督促示范县做好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2018年9月15日,常德市供销社成立督查组,对澧县、安乡县两个示范县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督查组由市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唐成模带队,市社财务统计科、合作指导科、监督审计科科长为成员,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个别问询等方式,对示范县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唐成模在督查中指出,对示范县进行督查是市社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手段。示范县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按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到位。一是要实事求是。要敢于直面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要大力整改。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下大力进行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要有理有据。要根据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对于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认真查找问题,理清来龙去脉,及时说明原因。
从督查的情况看,澧县、安乡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针对省社督查发现的综合改革五个方面的问题及项目建设问题清单,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到位,部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向督查组说明了原因。(刘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