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060-20200514-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19-11-21 |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19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供销改革(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合作社,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通知》(湘供改组〔2019〕2号)和《常德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市整体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常供改组〔2019〕2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19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供销改革(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综合业绩)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市)供销合作社,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供销社。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共计220分。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部分指标解释说明
1.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包括土地托管和统防统治、配方施肥、农机服务面积。
2.农村综合服务社个数增长率:已实现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的地区此项指标得满分。
3.基层社个数增长率:已实现基层社乡镇全覆盖的地区此项指标得满分。
4.2015年以来争取县级人民政府就化解财务挂账作出具体部署或与银行达成包括化解方案在内的协议情况:以实际化解情况作为计分依据。
5.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实施情况:提供面上工作情况总结,包含推进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等。
6.供销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量是否达到当地总任务量的15%:以当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计分依据。
7.财务报表上报、统计工作质量: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参加业务培训情况,报表上报及时,会计决算工作完成情况,每月通报的问题有整改措施及效果、指标波动情况说明,财务、统计分析报告,统计检查。
8.参照总社《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开展村级基层社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参照总社《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工作要求,县级社在辖区内选择有条件的行政村开展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以村级基层社登记注册文件(工商注册登记或营业执照)和相关工作文件等作为依据,按照完成数量和质量计分。
9.村级供销(基层)社覆盖率:村级供销(基层)社需具备由村“两委”负责人担任负责人、悬挂供销社标牌、有固定场所(设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村部内或利用既有综合服务场地等均可)三要素。该指标计算村级供销(基层)社个数与行政村个数的比值。
村级供销(基层)社农户入社率:加入村级供销(基层)社的农户与农户总数的比值。
村级供销(基层)社覆盖率、村级供销(基层)社农户入社率两项指标以常供改组﹝2019﹞2号文件《全市整体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分解及每月调度通报表》调度通报情况作为计分依据。
10.惠农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县、乡、村开展惠农服务的单位个数。指标数据来源于县、乡、村三级填报了统计直报平台惠农服务相关指标的单位个数。
11.供销改革工作情况及宣传信息报送:按时按质报送供销改革各个节点的工作情况;报送信息稿件;加强宣传报道保质保量完成每年信息与宣传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19年全市供销合作社供销改革(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填报表》(见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1月1日前报送市社合作指导科。
2、考核数据日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财务指标电讯报告、统计联网直报、调查报告和文件证明等为依据。
3、数据务必真实有效。需文件证明、工商证明和有关调查报告的,请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参与考核的供销合作社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违纪违法情况的和本系统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考核名次。
五、考核表彰
2019年全市供销改革和综合业绩考核参照省里合并进行。考核表彰分为2类:
1、综合业绩考核表彰。市社将根据供销改革(综合业绩)考核总分排名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2、供销改革单项表彰。按照“供销改革重点指标(70分)”考核得分排名表彰一批“供销改革先进单位”。
考核表彰结果将通报区、县(市)和管理区党委政府。
联系人:唐斌 13974245852、7888316
邮箱:694340366@qq.com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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