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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7 信息来源: 【字体:

常供发〔2013〕4号

 

常德市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供销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为做好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全市系统农开项目库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围绕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蜂产品等供销社传统特色产业实施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合作社实施的种植基地、加工及流通类项目。

二、扶持对象: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

三、申报条件:

1、2011年6月30日前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盈余返还;

3、农民股东在100户以上,且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

4、2011年、2012年不亏损,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5、供销合作社通过资金入股领办、主办,形成紧密产权关系、资本纽带,具有较强的控制力;

6、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于3月10日前,以《供销系统农开项目入库登记表》形式重点推荐1个农开项目入库,市社将进行考查、评比。

联系人:罗勇政       邮箱:897684739@qq.com。   

    

    附件:供销系统农开项目入库登记表

          全市农产品流通主体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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